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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两百六十二章 大锅饭与美人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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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已经忍不住喊了起来,“哎,三娘子,你这饭做得有点多啊,大家伙儿分一口成不成?我拿我的野猪肉和你换!”

文臻:“不换!”

“钱!我拿钱!咱们也听说了你要交钱粮的事儿。你说你也是的,这点子事,和大家伙儿说说,一人出一点也就够你们的了。来来来,钱我这里有,三娘子你要多少?”

“不要!”

“哎,要我说,三娘子有气也是应当,明明是咱们共济盟请来的人才,也不是没进贡,咋还和三娘子要上钱粮了呢?要我说,三当家就是女人头发长见识短,来我共济盟都是客,和客人要钱,啧啧……我第一个不服气!”

“我服气。”

“……”

不是,这女人,怎么恁地难搞呢?

易人离厉笑君莫晓闻近檀早已热热闹闹摆开了桌子,选了食堂最好的一个位置,据案大嚼。看得四面人等越发难耐。

共济盟五峰,每峰也有食堂,但是此刻面对这样一桌菜,食堂的鸡鸭鱼肉便分外不可忍受。

香气如杀气,激得人浑身起栗,一大堆人咽口水的咕噜声响亮,听起来像池塘里的青蛙群鸣。

终于有人忍不住道:“三娘子,你弄这许多,也吃不掉,何不给大家伙儿分一些?你钱也不要,物也不要,你说你到底要啥!”

文臻当地丢下锅铲,抬头,目光闪亮。

“我,扈三娘,要诸位真诚的友谊!”

众人:“……”

文臻摆上她经典的甜笑嘴脸。

“方才各位都想多了。什么三当家不公平,什么钱粮不该交。不存在不存在,便是一家子过活,还要交俸禄到公中呢。三当家要我交点钱粮,再合理不过。我既上了山,就是山中一份子,大家从此都是兄弟姐妹,和兄弟姐妹计较什么?区区一餐饭而已,来来来,大家都来尝尝!”

采云采桑早已很有眼力见的站在大锅后,开始分发,众人大喜,端碗涌上,险些挤倒了锅。

食堂里很快就坐满了人,大锅也很快见了底,来迟的怏怏而去,吃上的满面欢喜。

棚子里很安静——人们吃文臻的菜向来如此,并没有时间品评好坏,都是一口之下满眼惊叹,随即筷下如雨,时不时还上演一点筷子全武行,不到盘干碗净,嘴绝不会挪作他用。

吃到半途,忽然看见采云捧了一个瓷碗,去了文臻那一桌,一股极其清逸的香气逶迤而过,连原有菜色的浓香都盖不住,众人探头去瞧,就看见那碗汤看上去极其平凡,像是咸菜豆瓣汤,可是汤色晶莹透明,咸菜碧绿,豆瓣雪白,香气鲜美难言,众人只消多看一眼,便觉得喉咙里的馋虫控制不住地向外爬。

有人便忍不住问:“这咸菜豆瓣汤,仿佛和我等以往吃过的都不同。”

“自然不同。看清楚,那豆瓣真的是豆瓣吗?”君莫晓得意地舀起一勺汤,众人凑近去看,汤里的豆瓣分外晶莹圆润,透着点水鲜的嫩滑的肌理,分明不是豆瓣。

君莫晓得意地道:“这是一种小鱼的腮帮肉,那鱼叫桃花痴,只在落桃花的深潭里生长,本身肉质就极其细腻鲜美,腮帮肉手指这么一块更是入口即化的妙品,当然这一碗汤,得耗费几十条桃花痴,费时费力得很呢。”

众人听着,口水便下来了。

但是就这么一碗,谁也不好意思要,君莫晓笑道:“这可分不得,我们自己还不够吃呢……这样吧,大家来抓个阄,抓到的便分上一碗可好?”

众人大喜,急忙应了,当下丫鬟送上签条来,便有两个人中了,君莫晓一边分汤,一边笑道:“我们三娘一手好厨艺,每日都有新品。还和十字坡包子店一样,这新品,玩些花样,抓阄啊,猜谜啊,哪怕讲故事,说些新鲜事儿,只要能博了三娘喜欢,自然也就有口福了。”

喝汤的一抹嘴赶紧应了,没喝到的也目光灼灼。大锅吃空,食堂也便关了门,文臻并没说每日都开这食堂,一切凭心情办事,众人心领神会,当晚文臻的小院子门口便多了一大堆的猎物米粮。

文臻也便命人收了,她今天展示厨艺来这一遭,自然不是为了赚钱粮,也谈不上拉拢共济盟帮众,前头的大锅分吃也罢了,后头的咸菜豆瓣汤中标的,却都是她看中的人。

比如把守共济盟山脚秘密出入口的护卫队小头目。

比如每个峰头负责看守索道的人员。

比如五峰之上负责信息传递的人员。

至于如何知道这些人的身份,这就是食堂的用处了,品尝美食的时候都是心防最弱的时候,人与人之间的交谈总会透露很多信息。

当晚月色如前静谧,张洗马再次在小溪边遇见洗头的少女,依旧的询问身份未果后,他忍不住在那甜美安静的少女身边坐下,一边看她素手浣青丝,一边静静地想着伤好了之后,如何下山,如何去揭露太子的行径。

月色汤汤如流水,在这样的月色下看见那比月色更白的纤长手指,穿过乌黑的长发,像看见一株兰花在窗前含羞半开。

而春光在这一刻极淡又极浓。

张洗马手指藏在衣袖里,不断捻着一颗明珠,那珠子被他微微生汗的手指捻了太久,温润地热着。

这是他家家传的宝珠,母亲给他的时候,说若见了心仪的女孩儿,便送了这珠,娶回来做媳妇儿吧。

此刻这珠子在指尖转啊转,他设想了一百种送珠的方式,然后推翻了一百零一种。

他盯着少女的背影,那一头如瀑的黑发,想着日后的某一个清晨,或许自己也可以亲手挽起这发成髻。

他的心为这想象微微发热,心一横,忽然想男子汉大丈夫,何必如此婆婆妈妈,既然有缘,就当珍惜,想要送珠,那便送。

他的手伸出袖子,轻咳一声刚要说话,忽然院子里头一声惊叫。

那个妖艳的君颜似乎是做噩梦了,在院子里赤足胡乱奔走,险些和他一样撞在墙上,张洗马一个回头的瞬间,那素手浣发的少女似乎被惊动,转眼不见,急速转身时她甩起的未干的长发,洒落一串残留香氛的水珠,落在张洗马的颊边。

他怔怔地手指一触,指尖温润清凉,眼前地面覆霜,溪流轻唱,天光在黝黑的山那边微微起白,而醒得最早的花儿已经准备绽放。

然后他发现刚才捏着的珠子已经不见了,四面找了一圈,也没找着,看看地面位置,倒也没可能流进溪水里。

是她早就发觉了他想送珠,趁着刚才那一回头,自己从他手中取走了吗?

张洗马的心,跃跃地欢唱起来。

他忽然觉得,也许这个令他一见钟情的女子,并不是被山贼所掳的平常女孩,她如此轻俏无声,定然是这山间的精灵。

既然是精灵,既然夜夜相见,那么便是和他有上天安排的缘分,那只需等着便是。

张洗马怀着一腔美好的憧憬回去睡了,大抵是梦见了他的山间精灵,唇角犹自挂着笑意。

而另一间房里,他念念不忘的精灵,正对着铜镜认真地黏自己脸上的疙瘩,戴上了可令人疯令人狂的琉璃珠儿,抓起了自己满是乱七八糟毒药的小锦囊,配上了颈间的弩弓,袖子里的暗箭,腰上的软刀,钗上的金针……

叮里当啷,全副武装,下山打劫去也。

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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