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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林轩,我真是倒了八辈子霉,娶了你这么一个废物老公,把榴莲给我跪好,膝盖催熟的榴莲,老娘最喜欢吃了……”
深市,高档别墅,萧湘雅苑。
真皮沙发上,高高在上的女人,狮子吼地朝着一旁跪在榴莲上的林轩,咆哮着。
她双手环抱胸前,穿着职业装,白色的女式西服,紧窄的套裙,肉色丝袜,一双精美的长筒靴。
离子烫的发梢小卷发,披散在肩头,论姿色,不敢说倾城倾国之貌,至少也是气质出众,国色天香。
她,就是林轩的妻子秦诗诗。
入赘秦家已经三年了,虽然和秦诗诗有夫妻之名,但并无夫妻之实。
同房,却不同床,也不可能共枕,更别指望颠鸾倒凤……
甚至悲剧的是,连秦诗诗的手都没碰过,哪里是女婿,比仆人还不如。
打着地铺,和妻子秦诗诗同房睡了三年,忍辱负重的三年,除了秦家从来没给林轩好脸色之外,秦诗诗越来越像泼妇一样,数落着林轩没用。
从来都是她“娶”了林轩这么一个废物老公,跪榴莲那是家常便饭。
用秦诗诗的母亲,那个尖酸刻薄的、体态臃肿得像何首乌丈母娘罗萍的话说,膝盖催熟的榴莲,入味、够劲。